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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3-15  稿件上传:Administrator

  咸办发〔2016〕30号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咸宁高新区工委:

  《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现就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实现“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探索以“主题党日+”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形式,取得阶段性成效。对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少数党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四个意识”不够牢固,少数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基本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仍须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和政治自觉,坚持把“主题党日+”作为提升党组织领导力的重要平台做实做优,坚持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导向,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突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加强党内监督,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把党支部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单位,把领导干部带头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特征,持续推进“主题党日+”,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长效,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为服务咸宁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建设国际生态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二、深化“主题党日+”

  开展“主题党日+”,要进一步规范“六事联动”,做优“+”文章。要通过持之以恒地诵读党章、缴纳党费、学习党规党情和党的创新理论、开展组织生活、实行民主议事、落实公开制度,规范“主题党日+”的基本程序和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合理设计“+”内容,不断提高“主题党日+”的生机活力。

  诵读党章,要坚持齐诵或领诵的方式,反反复复学,深入交流讨论,全面、准确掌握党章基本知识,做到入脑入心入行。缴纳党费,每名党员要做到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学习党规党情和党的创新理论,要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坚持不懈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开展组织生活,要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实现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严肃化。实行民主议事,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落实公开制度,要对每一个公开事项做到提议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做优“+”文章,要以“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履职尽责管理工程”和“服务精准扶贫、服务绿色崛起”、开展“三扶一助两促进”等为重点,精心设计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确保“主题党日+”扎实有效。

  要落实“一室两挂六带(戴)”要求,即支部要有党员活动室,并挂党旗、挂入党誓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要戴党徽,带党章、党费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营造党日的庄严感。要积极探索网上组织生活、党支部和党小组建群、送学上门等方式,抓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窗口”一线党员、老弱病残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等群体的全覆盖,确保每个支部动起来,一个党员不掉队。

  要把“主题党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的基本载体,使广大党员及时学习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使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成为自觉行动。要通过“主题党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意愿,回应党员诉求,解决党员困难,激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内生动力,强化党员责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三、依托“主题党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必须坚持在每期“主题党日+”召开,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落实“六事联动”和“+”文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讨论决定党员的表彰、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在每个月的“主题党日+”上午召开,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主题党日+”方案;研究民主议事和民主公开的具体事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一般围绕支部近期工作和“主题党日+”开展,一般每月召开1—2次,可安排在“主题党日+”之后,也可另择时间举行。主要任务是开展党性锻炼,组织政治学习教育;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和“主题党日+”各项决议、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按科室、生产车间划分小组;农村、社区可按村湾、片区划分小组。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特殊情况下由党支部指定,但应是正式党员。

  4.党课。讲党课要重点围绕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党性意识等开展。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每月安排1次,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和社会组织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七一”前后,要集中安排1次。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所在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要丰富党课形式,鼓励年轻党员、农村党员讲“微党课”。

  四、依托“主题党日+”,深化党内监督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是支部以增进团结、统一思想为目的,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党内生活制度。各支部要在每年6月和12月的“主题党日+”中召开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党员结合个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和模范带头等实际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的下一期“主题党日+”上,通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上级党委(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安排,参加、指导挂点联系、归口管理的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组织)生活会,确保指导全覆盖。

  2.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集中民主评议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的“主题党日+”开展。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的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评议时,党支部要综合分析党员自评、互评、投票测评情况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并向党员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适当方式表扬。上级党组织评选的优秀党员,原则上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稳妥慎重作出合理的组织处置。

  3.谈心谈话。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围绕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消除隔阂,达成思想共识。每年6月和12月的“主题党日+”之前,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要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要带头,主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等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时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

  4.民主议事。基层党组织在集体讨论“三重一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前,原则上应在每期“主题党日+”的“实行民主议事”环节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征求意见时,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支部书记应末位表态发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可邀请群众参与监督,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民主公开。各党支部要在每期“主题党日+”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要在公开缴纳党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内帮扶、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党务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部署、财务收支等内容;村(社区)党支部公开财务收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低保救助、惠农补贴等情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重点公开单位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福利待遇、安全生产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等内容。公开内容要在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实现“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

  1.建立党员能力提升机制。要将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素质提升贯穿于主题党日前、主题党日时、主题党日后,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市、县两级开设“流动课堂”,组建理论宣讲团和草根讲师库,结合“双联四讲”送教上门。要创新载体手段,运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和“网上党校”等网络培训平台,定期发送手机报、短信、微信等方式,为党员学习创造便利条件。要建立教育培训学时制,除了参加“主题党日+”,党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集中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要广泛开设领导论坛、支书讲坛、党员讲坛,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全年要带头讲2次课,帮助党员提高能力;每名党员每年至少上1次讲台,交流思想,分享心得。

  2.建立述学述做机制。要通过在“主题党日+”中开展述学述做,检查党员日常学做成效。每年1月和7月的“主题党日+”,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向全体党员作述学述做报告,支部成员逐个作个人述学述做报告。支部的报告由支部书记牵头撰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阅、备案,并在支部公开栏中公示。党员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口头述学述做,每人每季度不少于1次。述学述做后,支部和党员要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防止一述了之。

  3.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全域全员指数化管理机制。依托全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设立和运用先锋指数、堡垒指数等,倒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先锋指数主要将党员参加“主题党日+”、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监督、能力提升、履职履责等情况作为重要项目,实行积分管理。年龄较大(原则上70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党员,经申请和组织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考核管理。堡垒指数主要将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强化日常监督、落实“两学一做”要求等情况作为重要项目,实行积分管理。年末由上一级党组织根据积分情况,对所辖党支部评星定级,作为考核评优、整顿后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以“主题党日+”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委(党组)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主题党日+”,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遵守支部各项决议,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区分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特点,分类制定方案。要加强活动保障,加大投入,支持基层党组织建强活动阵地,搭建工作平台。要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所辖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落实“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等规定内容的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抽查,基层党委(党组)还要对所辖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情况、党员参与情况和学习效果逐一检查,确保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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