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办发〔2016〕30号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咸宁高新区工委:
《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关于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现就完善“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实现“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探索以“主题党日+”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形式,取得阶段性成效。对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少数党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四个意识”不够牢固,少数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基本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仍须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和政治自觉,坚持把“主题党日+”作为提升党组织领导力的重要平台做实做优,坚持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导向,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突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加强党内监督,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把党支部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单位,把领导干部带头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特征,持续推进“主题党日+”,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长效,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为服务咸宁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建设国际生态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二、深化“主题党日+”
开展“主题党日+”,要进一步规范“六事联动”,做优“+”文章。要通过持之以恒地诵读党章、缴纳党费、学习党规党情和党的创新理论、开展组织生活、实行民主议事、落实公开制度,规范“主题党日+”的基本程序和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合理设计“+”内容,不断提高“主题党日+”的生机活力。
诵读党章,要坚持齐诵或领诵的方式,反反复复学,深入交流讨论,全面、准确掌握党章基本知识,做到入脑入心入行。缴纳党费,每名党员要做到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学习党规党情和党的创新理论,要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坚持不懈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开展组织生活,要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实现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严肃化。实行民主议事,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落实公开制度,要对每一个公开事项做到提议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做优“+”文章,要以“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履职尽责管理工程”和“服务精准扶贫、服务绿色崛起”、开展“三扶一助两促进”等为重点,精心设计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确保“主题党日+”扎实有效。
要落实“一室两挂六带(戴)”要求,即支部要有党员活动室,并挂党旗、挂入党誓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要戴党徽,带党章、党费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营造党日的庄严感。要积极探索网上组织生活、党支部和党小组建群、送学上门等方式,抓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窗口”一线党员、老弱病残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等群体的全覆盖,确保每个支部动起来,一个党员不掉队。
要把“主题党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的基本载体,使广大党员及时学习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使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成为自觉行动。要通过“主题党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意愿,回应党员诉求,解决党员困难,激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内生动力,强化党员责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三、依托“主题党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必须坚持在每期“主题党日+”召开,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落实“六事联动”和“+”文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