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要求,切实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制定了《市直机关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6年4月11日
市直机关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巩固基层基础,经市直机关工委研究,现就全面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以党支部工作标准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带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从而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围绕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从党建基础工作入手,切实制定和实施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经过三年左右时间,普遍实现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参与范围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支部。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各单位全面发动,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
2.自评申报。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自查自评,认为已经达标的,向机关党委或党总支申请进行达标验收。市直机关直属党支部向机关工委直接申报。
3.初评审核。各机关党委或党总支要采取交叉检查办法,牵头组建考评组,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对初评验收的党支部,按“优秀”、“合格”或“ 不合格”确定等次,及时反馈,并在每年9月30日前将支部名单和考评情况报市直机关工委复核审定。对“不合格”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或党总支直接反馈考评情况,并督促整改。
4.复核审定。每年10-11月,市直机关工委组成若干检查组,对申报的直属党支部进行等次审定,对于初评为“优秀”或“合格”的党支部随机抽查审定。
5.结果运用。各单位要根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情况,建立管理台账,抓好整改提高。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巩固成果,争创“红旗党支部”;评级为“合格”的党支部,要努力升级,争创优秀;评级为“不合格”的党支部,要制订整改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具体指导,帮助转化提高。市直机关工委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红旗党支部”创建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重点内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机关党建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调查研究,精心谋划实施,有力有序推进。要把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创建“红旗党支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和党建目标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
2.强化督导。上级党组织要采取调查研究、实地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要严格把关,确保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定位准确、工作务实,坚决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发挥“优秀”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整体提升。市直机关工委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有针对性地督导指导,积极培育一批标准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树立工作标杆,发挥示范效应。
3.注重宣传。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介在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红旗党支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性经验做法,形成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市直机关工委将广泛宣传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带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普遍提升。
附件: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