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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2015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市直单位和功能区综合考评民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3-14  稿件上传:Administrator

县(市、区)各考评机构,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功能区: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综合考评工作,根据《咸宁市绩效管理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咸办发〔2014〕20号)的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工委将在全市组织实施民意调查。现将《咸宁市2015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市直单位和功能区综合考评民意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 年1月7日

 

  咸宁市2015年度县(市、区)党政

  领导班子、市直单位和功能区综合考评

  民意调查实施方案

  一、民意调查时间: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二、民意调查对象:

  1、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

  2、120家市直单位

  市委办(防范办、保密办、机要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市编办、市委农办(财经办)、市委台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方志办)

  咸宁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物资协会、红十字会

  市政府办(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区经局)、市经信委(行业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地震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城建资金管理中心、市水产局、市农垦局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文新广局(市体育局)、咸宁电视台、市卫计委、市扶贫办(移民局)、市外侨办(侨联)、市公积金中心、市人防办、市老龄办、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无委办

  市接待办、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委、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招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汉办、市房产局、市国调队、市邮政管理局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局、市人行、市银监分局、市国安局

  市供电公司、中石化咸宁分公司、中石油咸宁分公司、市盐业公司、市邮政分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农发行、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咸宁农商行、市交通银行、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市邮政储蓄银行、人保财险咸宁分公司、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中国铁塔咸宁分公司、省第四地质大队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鄂南高中、市农科院

  3、4家功能区

  咸宁高新区、梓山湖新城、市旅游新城、市咸嘉新城

  三、民意调查评价规则

  1、评价。设“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满意”、“不了解”5个选项,分送民意调查代表进行评价。

  2、计分。按照“满意”票100分、“比较满意”票70分、“不够满意”票40分,“不满意”票0分计分,弃权票“不了解”票不计票不计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测评分=(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70+不够满意票数×40+不满意票数×0+不了解票数×0)÷有效票总数。

  3、市直单位和功能区的民意调查实行百分制,占综合考评总分的10%。

  四、民意调查代表构成

  1、市领导:市四大家领导和在职厅级干部;

  2、全市各层次代表: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市企业法人及服务对象代表、市直单位和功能区主要领导。

  五、民意调查的方法

  1、市领导的民意调查表分别送达。

  2、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民意调查在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上进行。

  3、对市直单位和功能区的民意调查在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和咸工联(总商会)三届五次执委会全体大会上进行。

  请市直机关党组织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按要求参加人大、政协相关会议,参与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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