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直机关各基层党支部中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市直各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了推动市直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市直机关工委就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
围绕“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两为’干部”这一主题,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要内容,对照党章党纪,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项要求,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原则,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要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基础上,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进一步学习党章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李鸿忠书记、市委代理书记李建明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定的学习资料,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熊征宇等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要紧扣作风建设,听取群众对本单位党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项要求和践行“三严三实”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中,通过座谈、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广泛征求意见。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与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谈心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指出问题,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
3、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每名党员都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自己动手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项要求的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方面突出问题的情况,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情况,参加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含参加“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服务、全市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名困难党员群众活动等)。问题清单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整改措施要重点突出、内容实在。
4、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并于8月31日前报机关工委组织科审核备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基层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
每名党员都要紧扣主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1、自我批评要深刻。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自我批评敢于亮短揭丑,触及问题实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剖析,不怕刺、不怕痛、不回避问题。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
2、相互批评要诚恳。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开展党员之间的相互批评,要在会前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将取得共识的意见和问题在会上进行面对面交流,指出问题、相互提高。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支部书记要带头对支部党员开展批评帮助。
3、评议党员要客观。专题组织生活会后,要现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要客观公正,结合评议对象平时表现、履职尽责和作风转变情况,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不带个人感情,不搞“好人主义”。对评议结果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注重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的运用,重在表扬激励先进,教育转化后进,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
4、整改落实要扎实。每名党员都要制定改进自身思想、工作作风的整改措施,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扎实整改落实,激发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热情,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树立机关党员干部的新形象,从而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对召开党支部专题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更是新时期党员党性锻炼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精心部署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2、落实责任。明确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直属党组织书记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所属基层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加强指导。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建职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3、确保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确保“两个全覆盖”,即各单位所有基层党支部全覆盖、民主评议党员全覆盖。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等“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对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加强督导。市直机关工委将把各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2015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同时,工委将组织专班,采取随意抽查、电话询问、查看台帐等方式对市直各单位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督导。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参加所联系机关党建学会会员单位的2—3个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结合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要求每名党员按月自觉向支部缴纳党费。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总结材料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请于9月30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