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直机关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咸直三抓一促组〔2015〕1号)和《全市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咸办发电〔2015〕37号)精神,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在市直机关举办“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两为干部”演讲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市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和全市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重点突出“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两为干部”这一主题,题目自拟。
演讲内容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两为干部”和心目中的“两为干部”应该是什么样的形象等内容,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盼、体会和亲身经历,用富有感染力的语言表达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让党员干部受到激励和教育,在全市努力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良好氛围。
二、参赛对象和条件
1、本次演讲参赛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
2、参加本次演讲比赛复赛的选手必须经过各单位初赛选拔产生。
三、奖项设置
本次演讲比赛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方法步骤
本次演讲比赛采取脱稿演讲的方式进行,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稿必须是选手单位或本人原创。
比赛活动从2015年5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
由市直各单位根据活动通知要求,组织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比赛,于2015年6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组委会办公室,并按参赛条件选拔1-3名选手参加市直机关的复赛。
(二)复赛阶段
复赛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参赛的单位按抽签分组进行。
1、比赛时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观摩人员:组委会领导、参赛单位的代表(每个单位10人)。
3、比赛方法
复赛前,举行参赛单位领队会议,并抽签决定选手参赛顺序号。
参加复赛的选手在指定区域候场,在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后依次上台演讲。评委按照组委会制定的评判标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所给分数的加权平均分值作为该选手的比赛成绩。
4、评选方法
按选手在分场复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不超过15名,复赛的成绩和排名不计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
决赛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1、比赛时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观摩人员
组委会全体成员,参赛单位代表。
3、比赛方法
赛前举行领队会议,抽签决定参赛选手出场顺序。赛程安排、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与复赛相同。
4、评选办法
按选手决赛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组织领导
市直机关“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两为干部”演讲比赛活动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主办,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成立市直机关“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两为干部”演讲比赛活动组委会。
六、有关要求
此次演讲比赛活动,是今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市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全市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的一项重要活动,市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报名参赛,各单位的参赛情况纳入2015年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先进单位考评内容。
1、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初赛,把最优秀的选手选拔出来参加市直机关的比赛。并于6月1日前将比赛报名表纸质版盖章送至机关工委44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378715894@qq.com。
2、要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开展演讲比赛,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和党内政治规矩、真正做事业有为、清廉为官的好干部。
3、要按照组委会的要求,把本单位参加各环节比赛的选手和观摩人员组织好,要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评委,尊重选手,充分展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附件:演讲比赛报名表
附件一下载>>
整篇文件下载>>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