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三措并举” 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本网             2026-03-05 03:59

一、案例背景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加强党建工作,既是法院机关建设的灵魂与根基,更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核心动力。当前,法院工作面临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更高要求,却存在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干警素质适配不足、审判质效提升瓶颈等问题。对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通过“政治铸魂、堡垒强基、队伍赋能”三措并举,推动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司法实践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其他各项工作提档升级”,为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司法护航。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建设凝心铸魂

一是突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动态校准思想与行动偏差。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重大案件审理、司法改革推进等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环节。二是注重理论武装建设。以“政治铸魂”为核心目标,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充分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轮训、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分层分类学习教育,通过领导领学、研讨交流、心得分享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从“学过”向“学深”“悟透”转变,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强化党员意识建设。一方面,引导干警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将政治身份与职业身份同等重视,把党员义务与法官职责紧密结合,在办案中彰显政治担当;另一方面,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廉政家访、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下沉基层,督导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堡垒建设筑牢根基

一是抓组织优配置。扎实推动“四强”党支部建设,充分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将党组织全覆盖拓展到审判执行的基本单元,按照“工作性质相近、规模相当、支部班子选优配强”原则调整机关党支部,优先选拔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突出的同志进入支部班子,确保党组织成为推动审执工作的核心力量。二是抓制度促规范。制定《关于加强市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每月精准编发主题党日方案,统一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模板》,通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常态化督查、支部“红色体检”,及时整改组织生活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深化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抓书记促履职。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其“抓党建、促业务”的统筹能力;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将支部会议与庭务会、法官会议有机结合,围绕疑难案件审理、审判质效提升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步推进案例警示教育、能力作风提升,让党组织活力转化为审判工作动力,实现党建成效与审判质效同步提升。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效能

一是学赛结合强素质。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契机,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载体,结合主题沙龙、学术研讨等搭建党员干警学习交流平台,全面提升全员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以“党建+岗位练兵”为抓手,开展全市法院公文写作比赛、青年干警辩论赛、“五优工程”竞赛等活动,推动党员干警带头参赛,以赛促学、以学提能,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分层培养建梯队。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员干部培养的重要平台,连续四年举办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围绕基层治理、纠纷化解等内容开展精准培训,提升干警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能力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建立全市法院“党建+年轻干部培养”机制与青年干警储备库,优先选拔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青年党员纳入重点培养计划,通过交流轮岗、导师帮带、参与重大案件历练等方式帮助青年干警健康成长。三是上下联动提质效。建立全市法院党建督查与质效考核联动机制,依托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推行“每月研判、两月会商、每季调度、半年画像、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质效管控全过程,全周期、全方位“体检”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切实促推司法为民效能不断提升。

三、经验成效

(一)党建工作规范有序。通过推动“四强”党支部建设,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党员获评“全国法院党务工作先进个人”,1名党员获评市直“星级党员”,1个党支部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3个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1个党支部获评“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丰硕。

(二)审判质效全面提升。通过持续做深做实做细审判管理,全市法院均衡结案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均衡结案理念深入人心,办案效率低下、“前松后紧”现象得到根本扭转。2024年,全市法院18项审判质效指标全部进入或优于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合理区间,总体指标达标率100%,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三)干警素质明显增强。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明显增强了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等人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其中李铁案庭审被首席大法官张军作为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范本向全国法院推介。近年来,全市法院35个集体、21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5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优秀案例、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17篇论文、调研课题、司法建议获评全国、全省法院优秀及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