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以“咸检咸爱”党建文化为引擎 用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打造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来源:本网             2026-03-05 03:59

一、案例背景

咸宁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视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支点建设,围绕咸宁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目标定位,勇于实践创新,打造以政治文化、组织文化、职业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咸检·咸爱”党建文化品牌,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发挥党建文化品牌对检察工作的牵引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效检察履职积极回应“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课题。近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4件,督促修复林地耕地5358亩,有49个保护生态与发展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或刊载,相关工作得到咸宁市委和省检察院多次肯定,3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均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3个院为全国文明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以政治文化“筑魂”,绘就忠诚政治底色

一是创新学习机制强理念。注重政治学习常态化与创新性相结合,把“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融入每期支部主题党日主题,党员干警结合实际交流分享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例与经验,先后开展“说讲”活动600余场次,一线检察官在学思践悟中实现办案理念转变,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咸宁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二是创新联学形式促提升。以“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搭建党组织书记、专家、业务骨干讲课“三个课堂”,每月开办一期“木犀·检学研大讲堂”,每周举办“木犀·智汇咸检”主题沙龙,以青年读书会、数字检察交流、实演观摩等形式灵活开展,全方位提升干警整体素能。与全国先进检察院结对共建,赴上海、湖州、清远等地检察机关学习借鉴现代检察理念,开阔视野,启发智慧。三是创新党建联建联创活动强品牌。与省检察院相关部门、相关基层检察院联合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等主题党日联建联创活动4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涵,明晰检护乡村振兴、检护生态思路,打造“生态咸宁、检察同行”品牌,从涉农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古树名木保护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切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以组织文化“强基”,铸就堪当重任能力

一是双向赋能强组织。加强党务与业务干部双向培养交流,既调整党务干部到业务岗位参与办案,提升实务能力,又选拔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年轻骨干到党务岗位从事党务工作,充分发挥业务干部优势,强化党务工作专业力量。二是多措并举建队伍。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制定队伍建设58项措施,组建青工委,实行“导师制”,开展“检察之星”“红旗党支部”等选树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建设清廉机关,狠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查摆和整改作风问题;通过关爱困难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从检30年纪念章、举办荣誉退休仪式、文体活动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演讲比赛等,增强队伍凝聚力,以文化育检涵养职业操守,营造在党、爱党、咸检咸爱的氛围。三是强化责任促担当。将党建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规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机关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狠抓党建重点任务落实与创新发展,督促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党支部工作机制,细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抓党建融合创新责任;将党建量化指引融入考核机制,激励创建“一院一品”“一支部一特色”品牌。

(三)以职业文化“明责”,谱写服务大局新篇章

一是“三认”活动明职责。广泛开展党员认知自己、认识岗位、认清职责“三认”活动,在窗口、基层岗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去年以来开展创文固卫、平安咸宁全域提升、乡村振兴等活动2000余人次,在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找准切口护生态。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在参与斧头湖、滨湖港等流域治理工作中,从党建上寻良方,在主题党日开展守护斧头湖、滨湖港专题研讨,找准治理切入点,使之符合党建引领的生态保护理念;推行“支部建在办案组”模式,由生态检察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支部书记,成立党员突击队,借助“府检联动”机制,督促解决水污染问题,最终促成水质好转,斧头湖、滨湖港水清岸绿美景得以重现。三是深度融合促发展。主动融入咸宁发展大局,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立检察官党小组,建立与企业日常联系,走访服务企业300余人次,采取专项监督、精准法律服务、打造“惠企检察”服务平台、构建检警企联防机制等多项措施,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三、经验启示

(一)以政治文化为牵引,是永葆检察机关政治本色的核心关键。咸宁检察机关深刻领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重要涵义,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高度,以党建政治文化为牵引,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监督全领域、全过程,使党建与业务真正拧成“一股绳”。

(二)以职业文化强责任,是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的重要举措。咸宁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党建强则业务精,业务强则党建实”理念,以检察职业文化强责任,践行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让党建工作有抓手、能评价、见实效,让业务工作有灵魂、有方向、有目标,真正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三)以组织文化促保障,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动力。咸宁检察机关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将党建组织优势转化为业务发展质效,引领党员在检察履职中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使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在办案一线,让党建文化成为驱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助力咸宁打造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