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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委组织部】以“巡检”为抓手 打牢机关基层组织坚实基础

来源:机关工委 时间:2024-09-24  稿件上传:机关工委

咸安区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探索开展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巡检”工作,通过“查、析、改、治”四项措施,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明显提升。

全面覆盖“查”。分6个批次对65家区直单位的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由党务干部指导本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对照组织部门提供的机关基层组织建设负面情形清单,逐项逐条开展自查,初步查找出党员教育管理不严实、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等各类问题721个。机关基层党组织向单位党组(党委)上报初步查找的问题后,单位党组(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和委员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围绕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等5个方面内容,梳理整合问题339个,并将问题报送至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备案。

深入透彻“析”。区直单位在“巡检”专题党组(党委)扩大会上,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责任落实方面的具体要求,分析出单位党组(党委)存在压实党建责任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存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分管同志和党务干部存在落实党建具体责任不到位等原因。同时,聚焦单位在党员发展、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基础性工作中,存在业务不专不精的情形,分析主要原因是分管同志和党务干部频繁轮岗换岗或身兼多职,不利于长期有效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统筹推进“改”。区直单位依据自查梳理的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问题297个,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42个。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由组织部门联系会商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较好的单位,明确一名党员干部专职负责党务工作;对压实党建责任不牢、履行主体责任不实、落实具体责任不力等情形,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与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区委组织部分管同志到4家区直单位进行督导,推动问题整改“由外而内、标本兼治”。

常态长效“治”。探索施行“1+N+X”工作模式,每年年初组织区直单位开展1次“巡检”自查整改工作,结合上级调研、巡视巡察、年度考评等N项工作反馈的问题,适时深化开展“巡检”,动员X名党员干部参与,建立党员干部日常反映问题机制,常态化开展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巡检”。要求区直单位每季度报送“巡检”工作完成情况,结合机关党建专题调研,做好调度分析工作,动态评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将“巡检”工作纳入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巡检”工作走深走实。(中共咸安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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