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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机关不设基层党委的党总支 及党支部拟颁发2022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对象名单的公示
来源:机关工委 时间:2022-04-21
稿件上传:机关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7号)精神,党中央决定在2022年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健在的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对符合颁发条件的党员进行统计核实,经自下而上审核把关,现将市直机关不设基层党委的党总支及党支部中,符合2022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条件的8名党员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市委宣传部党总支(1人):黄安元;
市档案馆党支部(1人):熊金菊;
市史志研究中心党支部(1人):姜昭国;
市总工会党支部(1人):阮美英;
市科协党支部(1人):邓正华;
市残联党支部(1人):刘三元;
市科技局党总支(1人):江祥壁;
市气象局党总支(1人):黄水英。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市直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如对上述拟颁发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科反映情况。来信请寄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科。邮编:437100,联系电话:0715-8126020。
中共咸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