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中共咸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拟评选市直机关“模范下沉党员” 名单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6-19
稿件上传:机关工委
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咸宁市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专项工作机制《关于印发〈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小区(网格)“百日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市直各单位申报和咸安区推荐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经过认真审核遴选,确定了10名市直机关“模范下沉党员”拟评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彭晓峰 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金汉才 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支队长、党支部书记
肖雪艳(女)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石晨程 市财政局后勤与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第四党支部纪检兼宣传委员
张 剑 市住建局房屋权属登记交易发证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程小雄 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晓峰 市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
纪鲁义 市乡村振兴局副县级干部
柯有才 市林政管理稽查队党支部书记
黄斌 市城管执法委环卫局永安环卫处处长、党支部书记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公示期间,市直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上述拟评选对象的有关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科反映。来信请寄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科,邮编:437100,电话:8126020。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咸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