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市直单位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咸宁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市直各单位应当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年度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和半年报告制度。为全面掌握市直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圆满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关于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咸直工通〔2019〕18号)文件和《2019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应学尽学”内容》,及时梳理汇总2019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1月2日之前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统计表和“一学一报”汇总表。电子表格可登陆咸宁机关党建网(http://www.xnjggw.gov.cn/)在通知通报栏目下载。相关资料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至政务中心436—1,联系人:刘盼,联系电话:8126020,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208267@qq.com。
附件:
1.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应学尽学”内容
2.市直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一学一报”汇总表
3.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统计表
中共咸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1 2019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应学尽学内容(1).doc
附件2 2019年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一学一报”汇总表(模板)(1).xlsx
附件3 2019年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模板)(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