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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四个着力”打造清廉机关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22  稿件上传:机关工委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载体,做到四个着力,建设“好正实优”清廉机关、模范机关。

着力强化思想引领,做到知廉倡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想是信念的支撑。该局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学习制度,累计开展党组会学习2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2次、读书班4期、专题研讨学习22次、支部学习20余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六强”标准,大力实施红旗党支部创建引领计划,开展一年两次党建工作考核,推进以评促改,争先创优,锻造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交心谈心、组织约谈等制度,将廉政教育融入到日常教育、干部培训、宣教月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纪律委员讲纪律、业务骨干讲环保”融入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近年来先后安排环保党课5次、党风廉政纪律宣讲8次;开展廉政教育活动30余次,法纪知识测试3次,警示教育12次;开展瞻仰烈士陵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20余次,开展“以案为鉴”廉政教育谈心谈话70余人次。通过加强清廉思想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着力转变作风提效能,做到思廉崇廉。出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确保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压力传导到底到边。围绕碳达峰、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排污权交易缴费流程、“执法+服务”、“送法入企”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领办民生实事23件,撰写调研报告10余篇,支持乡村振兴驻点村20万元、联系社区7.3万元改善人居环境。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坚持念好“减、简、保、抓、优”五字诀,当好“店小二”,扎实做好稳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方面营造“廉”的氛围。全市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比例达到85%以上,23个项目免于环评手续,121个项目报批后当场取得环评批复,“一网通办”连续三个季度在市直单位考核中排名第一。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和“执法+服务”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活动,及时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48家企业实施非现场监管,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着力强化监督全覆盖,做到助廉促廉。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监督并重,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落地生根。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建立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与纪检组长会商制度,利用多种监督途径和方式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青蓝结对·导师帮带”计划,做好年轻干部的选育管用。全面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制度,对干部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分,作为选拔任用依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行“四必谈一通报制度”,2021年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4人次、集体谈话90余人次、“一对一”谈话30余人次,组织新进公务员和新提拔任用干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宪法宣誓活动。强化廉政预防,严格风险排查,组织10个科室和2个二级单位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38个,并将查找出的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汇编印发,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提醒谈话6人次。深化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恪守八项规定,“三公”经费较2020年同比下降5%,发文数量和开会次数较2020年分别下降12.5%和36.3%。执纪监督的严格实施,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着力围绕中心促改善,做到守廉保廉。该局围绕生态环境工作目标,将清廉机关建设融入本职业务工作,以建设生态环保铁军为根本保障,树牢“说干就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同时明确“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工作原则。2021年,咸宁市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8位,成为全省唯一上榜全国20强的城市;1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列全国第16位,是湖北省唯一进入全国前30名的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生态省建设三项重要工作考核同时排名全省第2位,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将咸宁列为29个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市,是周边省市唯一入选城市。将清廉机关工作融入到加强对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之中,确保项目管理廉洁、优质、高效、安全。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建立完善咨询机构库,每年开展1至2次内部审计,清理自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全面规范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做到重大项目科室拿方案、党组慎研究、招标严管控、合同细思量;专项资金使用必须有依据、方案必须讲周全、报账必须手续齐。全市2019-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11个全部整改,重大项目“三重一大”报备率100%。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融合、互促共进,持之以恒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积极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努力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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