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环保“身边事” 全心为民办实事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环节来抓,把学习党史同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解决群众困难结合起来,联系生态环保实际,聚焦群众身边事,把生态环保实事办成群众满意好事,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有力有效、落地落实。
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打造服务高效能。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组织为期三天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邀请市委讲师团党史专家进行党史宣讲,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编发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简报22期,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全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上半年组织开展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4次,党组会党史学习教育4次。结合生态环境工作职能,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清单,由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进行领办,1-6月办理为企业上门提供碳排放履约技术、优化排污权交易缴费服务简化流程、解决门前臭水沟问题等实事10件。组织党员干部500余人次下沉社区开展党建、值守等活动;针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缺口的实际困难,争取资金帮助解决社区基础建设问题,购买米、油等生活物质慰问困难群众。同时,进一步结合实际工作拟定下半年“办实事”工作计划和清单,详细制定工作任务22个,明确完成时效。
二、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提升群众幸福感。一是综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组织对市城区207个在建施工工地、施工道路和沙石料场和17片区个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问题逐个梳理,建立责任清单,委托第三方对城区开展“不间断、全覆盖”式人工巡查;制定了《咸宁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筛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150家,制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统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碳排放清单编制单位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碳排放核算,解决企业碳排放的难题。上半年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3.3%,排名全省第3;PM2.5累计浓度均值31μg/m3,排名全省第4;PM10累计浓度均值51μg/m3,排名全省第2。二是着力水环境质量达标。开展斧头湖、淦河、陆水等重点流域巡查检查90余次,针对有关问题开展研判16次。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了全市49个“百吨千人”农村饮水工程保护区划分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守护群众饮用水安全;每月、每季度组织对对市、县两级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62项指标进行全面监测,并以月报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上半年4个跨界断面水质优良率、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2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1.7%,斧头湖水质继续保持为Ш类,全市无劣Ⅴ类水体。三是突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制定《咸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指导17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督促4个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组织对35个中高关注度地块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与评估;制定《咸宁市2021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培训,督促101家一般固废产生单位、1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2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了2020年度申报登记,43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全市44783亩受污染耕地全部得到安全利用,2122平方米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全部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6个污染地块均按要求落实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三、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信访投诉问题解决。全力解决群众反映难点、堵点问题。建立了领导接访和信访包案制度,将9起难点环境信访投诉件作为领导领衔督办件;妥善解决光谷广场二楼酒吧深夜噪音扰民问题、银泉社区附近广告牌加工气味扰民问题等。2021年上半年城区接到环境信访投诉668件,均已处理。推行简化审批制度改革。出台了取消县级预审程序、简化总量前置管理要求等8条措施,将环评报告表等11项依申请事项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分局,方便企业就近办事,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比例达到85%以上。着力企业成本负担。对进行排污权交易的企业免除其交易手续费,减轻企业排污权交易成本。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116张,为22家企业免除排污权交易手续费约11万元。